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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蛇口(00197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招商蛇口招商蛇口(SZ:001979)2025-09-12 13:0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会议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6] - 每年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前书面通知全体委员[12]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17] - 内容或程序违法违规时,决议无效或可撤销,撤销需60日内提出[3]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6] - 会议通知含召开时间等内容[13] - 决议实施情况由召集人或指定委员跟踪检查[22] - 现场会议无表决议案可不出具决议,但需制作记录[24] - 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为10年[25] - 决议公开前,与会人员有保密义务[25] - 委员个人或近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7]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并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