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不超两名副董事长,均由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2] -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0]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六种情形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审议批准[9] 人员职责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职权[12] -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履职[13]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5][1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25] - 董事长应在接到书面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25] - 定期董事会会议需提前十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提前一天通知可不受限制[28]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规定依次由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召集和主持[26]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联关系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2] - 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2] - 董事会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方式,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34] 其他规定 - 公司发生特定交易时,指标计算涉及负值取绝对值计算[8] - 董事会应建立对外投资等事项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组织评审,需股东会批准的报股东会[10] - 董事会规则修订情形包括法律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会决定修改,修改事项按规定披露[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