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0001000114606[2] - 公司宗旨聚焦开发业务、资产运营、物业服务三类业务,为城市发展和客户生活提供全场景解决方案[3]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权益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一元[3] - 公司或子公司除员工持股计划外,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5]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高管[7]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依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依法转让、赠与或质押所持股份[6] - 公司终止或清算时,股东按持股份额分配剩余财产[6]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10] -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1]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13]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公司应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股东会表决需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18] - 股东大会和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董事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候选人[22]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2]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26]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召集会议、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28][29]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身份的独立董事[28]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会议,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30]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年度财务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报告需在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需在3个月和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3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8]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条件许可时优先现金分红[3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44] - 清算组清理财产编制表和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财产按规定分配,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清算[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