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3008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违法违规受处罚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2]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1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 - 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25] 决策与审议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28]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29]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9] - 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29] 其他规定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0] - 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