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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科(301632) -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广东建科广东建科(SZ:301632)2025-09-12 12:4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4]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2]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6] - 特定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6] - 董事会审批金额在20000万以下的融资[6]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6]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6] - 召开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分别提前10日和3日通知[2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决议相关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4] - 关联关系董事对关联决议表决有规定[34] - 董事对董事会会议决议承担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43] 其他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一年内仍有效[13] - 董事会会议记录有内容要求[37]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