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比0.5%以上、低于标准,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交易金额在董事会权限以下,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6] - 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程序并披露[16]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7]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9]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持股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6]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6] - 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6] - 可预计年度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7]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27]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32] 豁免情况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9] - 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况包括公开招标等[30] 其他规定 - 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33]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2]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34]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4]
广东建科(301632) -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