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4][5] 工作对象与负责人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6]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9] 信息披露与活动要求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9] - 公司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先披露信息[10] - 公司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13] - 公司通过网站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及时更新信息[15] - 公司应避免在年度、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7] - 分析师会议等采取网上直播需提前公开通知时间、网址等信息[18] - 公司可将一对一沟通文字记录公布在网站并邀请媒体报道[20] - 公司应安排对现场参观接待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及信息披露培训[22] - 公司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专人接听,遇重大事件可开通多部[25] - 投资者说明会需提前公告时间、方式等信息,原则在非交易时段召开[27] - 公司应指派专人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咨询等信息[31] - 公司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31]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提供资料应平等对待投资者[35]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公司制度与国家法规等冲突时按后者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