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4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发行492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672万元,现股份总数19672万股[5][17] 股东结构 - 浙江永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0605389股,比例61.2894%[16] - 超卓有限公司(香港)持股30259457股,比例26.2669%[16] - 杭州荣旺实业有限公司持股6656003股,比例5.7778%[16]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 - 公开发行股份前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3][24] - 董事、高管任职每年转让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2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3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