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4]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就特定事项提起诉讼[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7]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9] - 董事会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9] - 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通知[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不得低于10%[9]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0]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作报告,董高应回应质询建议[1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2] 股东会表决与选举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12] - 董事候选人名单提案表决,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12] - 特定情形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3] - 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前,董事会应公布相关内容并报送材料[13] - 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议案,候选人应出席并接受质询[13]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有与所选董事总人数相同提名权和投票权[13] - 股东会表决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与[14] - 股东会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并载入会议记录,网络投票股东可查验[14]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决议通过日就任至本届任期届满[14]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违规选举无效[1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董高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15] 董事会构成与会议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需董事会批准[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7] - 临时董事会提前2日书面通知,决议可通讯形式作出[17] 其他规定 - 公司违反规定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并赔偿[18]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分配利润[19] - 公司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拟修订29项、制定2项内部治理制度[22][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23]
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