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宝利国际(300135) -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宝利国际宝利国际(SZ:300135)2025-09-12 12:03

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 披露流程 - 披露应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诉状等材料[8] - 信息报告等程序需经董事会秘书和法务部门负责人审核,董事长批准签发[7] - 发布信息需向深交所书面申请并提交公告内容及附件[7] 责任主体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具体工作[10] - 董事会办公室是披露事务管理专门机构[10] - 董事应了解并关注事件,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3]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并对定期报告出具书面确认意见[13] - 各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报告责任[14] 知情人员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知情人员[18] 保密措施 - 对未公开信息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18] - 应在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19]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19] 资料保存 - 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1] - 查阅已公告文件经董事会秘书批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供[21] 违规处理 - 有关人员失职导致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22] - 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未公开信息,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