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获批发行1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2810.7975万元人民币[12] - 公司发起人9名,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3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100%[2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810.7975万股,均为普通股[24] 股权结构 - 陈喆持股2145.00万股,持股比例55%;马铮持股1353.30万股,持股比例34.7%等[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别股份总数的25%[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股东权利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请求诉讼[41][43]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3]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2]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2]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5名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9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11]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147] -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等形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方式[14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63][165][16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73]
*ST汇科(300561)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