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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000960) -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锡业股份锡业股份(SZ:000960)2025-09-12 11: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处罚和谴责通报[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1] 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任期届满前可经法定程序解除职务[11] - 不符合规定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致人数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5] 履职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公司支持与配合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必要时安排考察[20] - 财务负责人提交审计工作[20] -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21]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由董事会秘书协助[24] - 保证知情权,及时提供材料信息和会议通知资料[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履职保障与披露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报告[26] - 履职事项涉及信息及时披露,否则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6]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6] 述职报告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