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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000960) -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锡业股份锡业股份(SZ:000960)2025-09-12 11: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净利润30%且不低于5000万元[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8] 重大资金定义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 独立董事与章程调整 - 独立董事行使征集投票权需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12] - 调整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信息披露 - 年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要求[17] - 说明利润分配标准和比例、决策程序和机制情况[17] - 未现金分红披露原因及增强回报措施[17] - 保障中小股东权益,调整现金分红政策说明合规透明情况[17] - 未分配利润为正、年度盈利但未提现金分红说明原因和资金用途[17] 股东会 - 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外提供网络投票平台[1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文件及章程规定执行[1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