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碧迦(83543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提名规则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董事会可提名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7]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7] 投票规则 - 股东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待定董事总人数乘积,可集中或分散投票[5]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按对应应选人数与持股数乘积算表决权[10]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14] 缺额处理 - 当选董事不足应选人数,按不同情况进行后续选举[14]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