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4] - 董事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6年[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4]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4]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6][17]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7] - 变更定期会议需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19] 会议议案 - 特定条件提案可列入正式议程审议[28] - 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议案[28] - 重大关联交易议案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28] - 议案提前3天送达相关人员[29] 表决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7] - 关联董事表决有规定[33] - 董事会决定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5] - 重大且可缓议议案可再议[36] - 已表决议案可复议,不超两次[36] 会议记录 - 记录准确记载董事意见,违规时责任有区分[37] - 出席董事需签名,可按需全程录音[37][38] - 记录内容有明确要求[38] - 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说明[39] 决议执行 - 决议或提请股东会或交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汇报情况[39][50] - 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4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50][52] 其他 - 会议文字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40]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抵触时处理方式[42] - 规则生效及解释规定[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