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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6012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环旭电子环旭电子(SH:601231)2025-09-12 10: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2] 独立董事选举与解职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也不委托出席,应提议解除职务[15]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9]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1]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报告最迟在通知时披露[31][34] 公司保障措施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及时通知会议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6][3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8]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2]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2]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