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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60123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环旭电子环旭电子(SH:601231)2025-09-12 10:4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投票权[3] - 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多轮选举需重新计算[3][4] - 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投票权分别投向对应候选人[4] 选举结果判定 - 董事候选人以得票多少决定是否当选,当选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7]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时,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7] 其他规定 - 表决前需对累积投票制细则进行解释说明[10] - 实施细则自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