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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大千生态大千生态(SH:603955)2025-09-12 10:32

担保定义与审批情形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须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担保额度预计与调剂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对未来12个月内拟提供担保对象及对应新增担保额度合理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4]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4] 担保限制与管理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14] - 经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得擅自变更用途或调整金额,签订协议后财务部需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20] 担保跟踪与处理 - 财务部应对对外担保单位情况每季度跟踪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20] - 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偿债及还款情况,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20][21]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时,财务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秘书[20]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报告相关情况[21] 违规处理与追责 - 关联人不偿还担保债务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讨并追责[21] - 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降低损失并追责[21] 信息披露与核查 - 公司应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向年审会计师提供全部担保事项[22][23] - 董事会每年核查全部担保行为,披露核查结果[23] 人员责任 - 相关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公司将追责,涉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