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东玻纤山东玻纤(SH:605006)2025-09-12 10: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曾任职未出席会议超1/3、近3年受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得提名[6]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同,连任不超6年[9] 履职与撤换 - 出现不适宜情形1个月内辞职[10] - 连续3次未出席会议由董事会提请撤换[11]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5] - 相关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1/2以上并任召集人[18] 决策与审议 - 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审计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4] 津贴与报告 - 公司给予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3] - 提交含出席会议等内容的年度述职报告[26] 责任与制度 - 违法违规表决异议且记录可免责[27]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