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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山东玻纤山东玻纤(SH:605006)2025-09-12 10:02

会议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5] 会议召开 - 半数以上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提前3天通知[7] - 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8] 会议举行 - 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0] 会议表决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10] 会议记录 - 记录含召开信息等,保存至少10年[9] 保密义务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