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超50%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为控股子公司[2]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按程序权限进行,达标准经公司审议披露[6]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交易或事项实行授权审批制度[8] 业务限制与审批 - 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委托理财等,需经公司批准[10] - 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担保等需经公司批准并按程序执行[15] 人员管理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接受年度考核[12] 财务管理 - 控股子公司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政策,报送会计报表等资料[14] 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履行报送和保密义务[17] - 控股子公司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擅自泄露重要信息[17] - 公司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准确完整报告重大事项防范风险[18]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审计部执行[20] - 审计内容包括法规、制度执行等多方面情况[20] - 控股子公司高管调离时可实施离任审计[20] - 审计结束后审计部出具报告提整改意见,控股子公司须执行[20] 考核奖惩 - 控股子公司建立适合自身的考核奖惩制度[22] - 控股子公司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向公司报备[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控股子公司对高管考核并实施奖惩[24] 制度生效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批准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