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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天洋新材天洋新材(SH:603330)2025-09-12 09:4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11] 业绩预告 - 年度经营业绩预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满足6种情形之一时适用[22] - 半年度经营业绩预告需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满足3种情形之一时适用[21]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满足特定条件可免披露业绩预告[21]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27][42] - 重大交易涉及6种情形之一需及时披露[30] - 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需审议通过并披露[31] - 日常交易签署合同满足条件需披露[32]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且违规应纠正并披露[2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重大变动需立即披露[24] - 涉及特定事项合同满足条件需关注[33] - 与关联方交易满足条件需履行程序后披露[35] - 涉案金额满足条件的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3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情况满足条件需披露[40]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人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4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大需披露[43] 信息披露管理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44] - 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5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管理事务[50]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52]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会议审议[52]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61] - 控股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股份相关情况[58] - 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64]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涉及特定情况可豁免或暂缓披露[66][67] - 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54] - 控股股东、实控人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8]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4] 其他 - 控股子公司应及时报送会计报表[76] - 公司建立控股子公司报告制度[75]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执行[81] - 公司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6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设审计委员会[69] - 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72]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73] - 本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