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新建)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3]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6] 披露时间要求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内容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6] - 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7] 信息登记与保存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登记相关事项[6][7]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需经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并妥善保存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8][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