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重大事项报告范围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报告[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报告[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报告[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5]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告知董秘[7][10]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重大事项经董事会办公室汇总报董事会秘书[1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4] 人员职责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必要时可要求报告义务人2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文件[10]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报告义务人进行专业培训[14]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进行沟通和培训[16] - 总经理等高管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15] 保密与责任 - 保密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原则上不超三人[10] - 董事和高管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6] - 未及时上报应上报事项,公司将追究报告义务人的责任[18] - 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将视情节处分责任人[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 制度未尽事宜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