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审议通过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6] 征集主体及限制 - 可作为征集人的主体包括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投资者保护机构[13] - 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不得征集[13] 征集人条件及要求 - 董事会征集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公告决议,独立董事征集须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4] - 征集人行使征集获得的股东权利不得转委托第三人(指派本单位工作人员除外)[14] 征集公开渠道 - 公司应通过官方网站等公开接收征集文件方式并确保畅通,征集人应通过此渠道发送征集文件[17] - 征集人应依法充分披露信息,通过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披露征集文件[17] 征集公告内容 - 征集公告应载明征集人资格声明、征集事由及拟征集的股东权利等内容[18] 股东授权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股东应签名或盖章并提供证明材料[20] 征集流程 - 征集人启动征集应将拟披露公告及备查文件提交召集人[20] - 召集人收到文件后两日内披露征集公告[21] - 征集人征集表决权应在股东会召开两日前提交材料[21] 股东会披露 - 公司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征集授权股东人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等信息[21] 提案权征集 - 征集人征集提案权提案内容应符合规定[22] - 征集人应在征集公告中披露提案内容及相关资料[23] - 提案权征集公告不以公司披露股东会通知为前提,满足持股比例可行使[24] - 征集人应于最近一期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报送征集结果公告及备查文件[24] 法律意见及撤销 - 征集人行使权利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披露[25] - 征集人撤销公开征集应在确权日前披露撤销公告[26] 档案保存 - 征集人、公司应建立公开征集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公开徵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