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300272)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董事候选人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董事候选人[7] 董事选举规则 - 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才可当选[13] - 得票相同且最少、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以缺额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当选人数不足情况分三种处理方式[13][14] - 多轮选举时按每轮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累积投票权总数[13] - 选两名以上董事应明示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前告知并制备选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