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集 - 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提议提出或收到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可提议召开会议[13] 会议通知 - 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15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告[11] - 因不可抗力变更会议时间等,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公告[13]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会议召开日期前第5个交易日[15] 临时议案 - 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出临时议案,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召集人收到后5日内发补充通知[17]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19] 会议主席 - 如公司召集人未能履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以所代表的本次债券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会议主席,若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推举出,则由持有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者担任[21] 公司出席人员 - 应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应至少委派一名董事或高管出席会议[22] 表决权 - 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24] 审议表决 - 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应逐项分开审议、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不得就未经公告事项表决,对拟审议事项变更视为新事项[24] -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表决时只能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计为废票,未投的视为放弃表决权[26] 监票计票 - 会议设监票人两名,由会议主席推荐,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26] - 每一审议事项表决投票时,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当场公布结果,律师见证表决过程[26] 决议生效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同意方有效[27]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生效,需批准的经批准后生效[29] 决议公告 - 会议召集人应在决议作出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29] 会议记录保管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30] - 会议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32] 决议执行 - 公司董事会应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并督促落实[32] 规则生效解释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可转债发行日起生效[3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争议解决 - 对债券持有人会议争议应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35] 公告媒体 - 公告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公告[34] 持有人权利 - 可转债持有人可依持有数额享有约定利息[5] - 持有人可按条件将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5] - 持有人可按条件行使回售权[5] 会议组成及约束力 -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并按规则召集、召开和表决[3]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持有人有同等约束力[4]
开能健康(300272)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