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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生国际(00224) - 经第二次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
建生国际建生国际(HK:00224)2025-09-11 11: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9年5月26日在百慕达注册成立[9] - 公司法定股本为港币200,000,000元,分为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10仙的股份[20] - 公司财政年度结算日为每年3月31日或董事会另行厘定的日期[129] 股本相关 - 董事会可发行或注销认股权证等证券,可决定股份发行的权利和约束[22][23] - 修订或废除类别股份特别权利需特定股东同意或独立股东大会批准[27]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增加股本,也可进行合并拆分等操作[47][50] 股份登记与转让 - 股东获股份票据、替换股票等需缴费用,登记于相关地区股东名册的股份费用不超港币两元[29] - 董事会可拒绝登记转让,需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转让人及承让人[42] - 公司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需提前14日通告,年度内暂停登记期不超30日[45] 股东大会 - 公司须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于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特别股东大会可由董事会或特定股东要求召开[54] - 不同类型股东大会召开需不同时长书面通知[56] 董事相关 - 董事人数不得少于2人且不超过10人[75] - 董事酬金由股东大会厘定,履行职务合理费用可获支付[89] - 董事需声明重大权益性质,部分决议案投票权受限[93] 股息与储备 - 公司可向股东宣派股息,董事会可支付中期股息[114] - 董事会可从利润中拨出款项作储备,公司可将储备或基金资本化[122][126] 其他 - 公司可在百慕达以外地方存有当地股东名册或分册[100] - 公司清盘时清盘人可分派资产,自愿清盘决议案须为特别决议案[144] - 对组织章程大纲或公司细则的修订须经特别决议案批准才有效[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