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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仪股份(301270)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汉仪股份汉仪股份(SZ:301270)2025-09-11 11: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2500万股普通股[6] - 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股份总数1亿股,每股面值1元[6][14] 股权结构 - 北京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持股17086425股,比例22.7819%[12] - 谢立群持股7342875股,比例9.7905%[12] - 嘉兴领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股7177125股,比例9.5695%[12]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方诉讼[29][31]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效总数[6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人组成,含职工代表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三人[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8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8]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12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122]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财报[115] -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111] 重大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8]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为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120] 章程相关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1] - 章程修改原因包括法律抵触、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152]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