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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仪股份(301270) - 内部审计制度
汉仪股份汉仪股份(SZ:301270)2025-09-11 11:17

内部审计人员与报告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二人[6]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7]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内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14] 审计计划与检查 - 内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二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内审部每年度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不少于一次[1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并出具报告[7]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17] 内部控制审计与披露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或者鉴证[21] - 审计委员会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出具意见[21] - 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21] - 公司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1]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保管时间分为永久、长期(10年至50年)和短期(10年以下)三种类型[31] - 当年完成的审计项目应在本年度立卷归档,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归档[31] - 审计档案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责任制[28] - 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处理规定应归入审计档案[26] 奖惩与制度 - 内审部对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可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出奖励建议[30] - 内审部对拒绝或拖延提供证明材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可向董事会提出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建议[30] - 内部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董事会将给予相应处分、追究经济责任[37]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1] 审计文件 - 《审计工作方案》由内审机构根据被审单位情况编制[23] - 《审计通知书》由内审机构发出,可通过邮件或公司OA发出[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