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情况,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职权[10] 对外投资 - 对外投资由业务部门可行性分析,内审协助,按权限报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2] - 决策机构审议对外投资考察法律政策等因素[13][14] - 投资项目决策由总经理签署文件,业务部门及子公司执行[16]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18]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全面记录核算,负责长期投资财务管理[21][23] - 内部审计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季度对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评价检查[24]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货币单位指人民币[2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