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人员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任职等情况变化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8] 股份交易规则 - 买卖本公司股份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确认前不得擅自交易[10]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卖出股票及其衍生品,首次减持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2] 减持报告与公告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2] - 所持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16] - 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19]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21]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双方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有总数的25% [24] 内幕信息管理 - 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26]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