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688114) -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资金募集 - 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41319475股,每股发行价87.18元,募集资金总额36.02亿元,净额32.85亿元[3] 资金余额 - 截至2025年8月4日,武汉智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万元[7] - 截至2025年9月10日,武汉智造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专户余额为0万元[17] - 截至2025年9月10日,公司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专户余额为0万元[25] 资金使用 - 公司同意使用最高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及最高1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4] 资金支取通知 - 甲方或甲方二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通知相关方并提供支出清单[12][22][29][36][45] 信息提供 - 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账户对账单,向丙方提供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账户状态[26][29][42][44] 协议相关 - 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28][42] - 乙方三次未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1][31][46]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账户资金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失效[31][46] -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专户用于指定项目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39] - 甲方可将闲置募集资金以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产品不得质押[26][40][42] - 丙方有权更换保荐代表人,应书面通知甲乙并告知联系方式[29] - 协议一式捌份,各方各持壹份,向相关部门报备[15][46] -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人员可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相关账户资料[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