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1]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十二个月[11]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2]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需归还资金至专户,并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3] - 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需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13]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等要求[1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9]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 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情况[13]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使用;达到或超过10%,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募集资金监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22] - 董事会应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2]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2] - 独立董事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3] 其他情况 - 以发行证券购资产,应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完成资产所有权转移手续,聘请律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25]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后原则上投资主营业务[17]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8] - 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等多项要求[20]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及时披露信息[24]
华瓷股份(00121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