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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瓷股份(001216)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9)
华瓷股份华瓷股份(SZ:001216)2025-09-11 10:16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一半以上[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职权与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5] - 会议需提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同意可豁免[14] - 采用快捷通知,2日内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员相关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授权书需会前提交[1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薪酬方案 - 拟订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2] - 制订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会议相关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6] - 提名与薪酬考核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和高管列席[16] - 讨论有关委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6]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6] -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议案需遵循相关规定[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17] - 记录应包含开会日期、地点等内容[17]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7]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7] 细则执行 - 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