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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瓷股份(001216) - 公司章程(202509)
华瓷股份华瓷股份(SZ:001216)2025-09-11 10: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966,700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866,700元[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51,866,7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0] 股东信息 - 马来西亚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8,000万股,持股比例50.00%[13] - 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7,680万股,持股比例48.00%[13] - 醴陵市盛大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60万股,持股比例1.00%[13] - 醴陵市三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60万股,持股比例1.00%[13] 股份交易与管理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7]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特定情况可直接诉讼[25]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权益受损,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诉讼[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6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6]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6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0] 公司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副经理若干名[95]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6] 信息披露与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4] 公司变更与清算相关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解散等登记事项变更时,应依法办理相应登记[12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5] - 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