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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威(834261) - 公司章程
一诺威一诺威(BJ:834261)2025-09-11 0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2993.2748万股,4月3日在北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1132748元人民币[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291132748股,每股面额1元[19] 发起人认购股份 - 发起人徐军认购股份数2658.06万股[20] - 发起人李健认购股份数722.58万股[20] - 发起人上海昊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516.13万股[20] - 发起人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219.35万股[20] - 发起人徐业峰认购股份数139.35万股[20]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合计6000.00万股[22] 资本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五种[26] - 公司增资须董事会提议,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权[26] - 公司可按规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22] - 公司回购股份情形有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26]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60]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13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39]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3日前书面通知,紧急事项可口头通知[13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6]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66]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57][158]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