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实施[7] - 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审批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交易数据计算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资产净额等数据为负值时取绝对值[5][7] - 市值指交易披露日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7] 交易标的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规定标准,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提供评估报告[6] 证券投资管理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等事项,制定严格决策程序,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1] - 证券投资至少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5] - 公司购入短期有价证券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15]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投资企业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8] - 公司发展战略变化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9] 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项目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0] - 公司财务部垂直管理控股子公司财务,按月取得财务报告[20] 监督审计 - 公司年度末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0] - 公司内部审计部或财务部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核对账实一致性[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投资主体权限 - 公司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对外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投资[5]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3]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