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股份限制 - 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7] -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总额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7]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应说明合理性[8] 回购触发条件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可触发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3]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可触发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3] 回购前提条件 - 公司股票上市需已满6个月(特定情形除外)方可回购股份[6] - 公司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方可回购股份[6] 回购期限 - 公司因特定情形(一)(二)(三)回购股份,回购期限不超12个月;因情形(四)回购,期限不超3个月[9] 回购视同分红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当年已实施的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4] 减持限制 - 公司相关人员在特定回购情形下,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发布结果公告期间不得减持股份[11] 提议时间 - 提议人拟提议特定情形股份回购,应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董事会[15] 决议条件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会决议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披露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信息[18] - 回购方案需股东会决议的,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前3日披露相关股东信息[19] -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公告[19] - 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实施回购,董事会应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19] - 回购期限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 股份出售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的股份,可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特定时段外出售[23]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应用于主营业务[23] - 出售已回购股份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披露计划,内容含拟出售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等[24] - 集中竞价出售时每日出售数量不得超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不超20万股除外[24] - 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24] - 出售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自事实发生日起3个交易日内公告[25] - 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25] - 出售期限届满或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6]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回购股份等信息披露前需做好内幕信息管理,董事会应报送相关知情人信息[28] 股本计算 - 计算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以最近一次公告为准,不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30] - 计算定期报告中每股收益等指标时,发行在外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数为准[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2]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股份回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