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庄园牧场(002910) -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庄园牧场庄园牧场(SZ:002910)2025-09-10 12:3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由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关联担保审议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 为关联人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16] - 相关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信息[18] - 做好关联人名单及关系登记管理[19] - 按类型披露关联交易内容[19] - 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9] - 五类关联交易可免表决和披露[19] - 董事做好关联交易信息保密与披露[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22]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批准[22]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废止原制度[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