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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002910) -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庄园牧场庄园牧场(SZ:002910)2025-09-10 12: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适用对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3]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属于信息披露适用对象[3]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7]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应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7]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8] 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8] 业绩预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9]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及时以临时公告披露[9] 股东股份情况关注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0] 信息问询与答复 - 公司证券部每季度结束后书面问询控股股东等信息[14] - 控股股东等应在收到问询两个工作日内答复[15] - 控股股东等接到异动询问应于当日回复[17] 信息保存期限 - 公司证券部对问询书面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18] - 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9]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日常工作部门[19] 培训与通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培训,需将相关内容通报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20] 重大事项告知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出现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报告编制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拟定时间、起草框架、汇总修改、董事会审议等流程[26] - 临时报告编制需相关人员提供信息,经签批或审议后由证券部披露[26] 信息发布与存档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28]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公告实行电子及纸质存档,纸质档案至少保存十年[29] 内部控制与审计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定[3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监督核查工作[30] 信息保密与责任 - 未公开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泄露,违规者将被追究责任[32] - 公司保留追究擅自披露信息的顾问等人员责任的权利[34] 监督与责任执行 - 公司控股股东等应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信息披露的监督工作[35] - 公司有权申请责令未配合信息披露的股东等改正[35] - 涉及信息披露事务的法律责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3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37]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7] - “以上”“至少”均含本数[3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3月)废止[37] 发布信息 -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时间为2025年09月10日[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