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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林物流(603117) -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万林物流万林物流(SH:603117)2025-09-10 11: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6][7]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6][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3] 通知要求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3]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召开地点与投票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公司日常办公地或指定地点,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形式[16]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8] 出席证件 - 个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股东出席会议需出示相应证件及委托书[18][19] 委托书要求 - 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代理人等信息,授权签署的授权文件需公证[20][25] 资格验证 - 召集人和董事会秘书验证股东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相关信息前登记终止[21] 主持情况 - 股东会由董事长等主持,特定情况下可推举新主持人[22][23] 报告与质询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等应作报告,董事等应回应股东质询[23][24] 发言与表决 - 股东发言需遵守规则,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4][27]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审议交易事项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且总金额超5000万元,由普通决议通过[3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特别决议通过[31] 实施时间 - 公司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通过后,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3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2]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8]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不足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或律师填补[27] 表决方式 - 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选一种,重复以首次为准[26] 表决结果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违规被责令退场股东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26]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作特别提示[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