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有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20%的对外投资权限[6] - 董事会有不超净资产30%的日常融资、资产抵押权限[6] - 董事会有不超净资产10%对外担保的权限[6] - 收购、出售资产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6] - 收购、出售资产的成交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不超5000万元[6] - 收购、出售资产产生的利润不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且绝对金额不超500万元[6] - 收购、出售资产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不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且绝对金额不超5000万元[6] - 收购、出售资产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不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且绝对金额不超500万元[6] - 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由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共同参加的战略研讨或评估会[7] - 董事长可决定2000万元以内日常融资及资产抵押、1000万元以内投资等事项[9] 关联交易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9]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且过半数外部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每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得少于会议总数的四分之三[16] - 董事会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8]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保存10年[24] - 董事会决议由董事会秘书等负责组织实施并向董事长汇报[25] - 公司董事会对实施情况督促检查,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25] - 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等汇报执行情况并传达意见[25]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将决议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25] - 董事会决议涉及特定事项应及时发布公告[25] 其他事项 - 董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承担[27] - 议事规则若与相关规定抵触或有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8]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改[28]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之前版本废止[28]
郴电国际(600969) - 郴电国际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