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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600809)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山西汾酒山西汾酒(SH:600809)2025-09-10 10:15

会议安排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30,地点为公司会议室[6]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81][8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2] 公司设立与股权 - 公司发起人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认购股份数量为2.984亿股,出资时间为1993年7月5日,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764亿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2] 决策与监管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5]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等向法院诉讼[1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批准捐赠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3%以上的对外捐赠[24]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4] 董事相关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2] - 董事会由7 - 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 - 3名,职工董事1名[48] - 独立董事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需自查并提交独立性情况,董事会每年评估[56]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低于50%,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4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实施[50] 报告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64][65]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69] 换届选举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129] -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袁清茂、武跃飞、李振寰、刘卫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9] - 华创鑫睿(香港)有限公司提名王彦、马文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