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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68820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SH:688207)2025-09-10 09:31

董事会秘书任职 - 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原任离职后三月内聘任[10]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任职条件参照细则第三条[10] 解聘与代行 - 有细则第四条情形等四种情形之一,一月内解聘[11] - 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细则规定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4] - 细则经董事会通过实施,修改及解释权属董事会[14] 职责与条件 - 为高级管理人员,是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2] - 应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4] -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有办理信息披露等职责[6]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履职提供便利,有权了解经营和财务情况[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