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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6882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SH:688207)2025-09-10 09: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 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10] - 关注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行政处罚情形[10] - 会议文件经主任委员审核后召集会议[13] - 会议通过报告以书面形式呈报董事会[13] - 若超半数董事会成员有异议可提书面反馈意见[1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原则上会前三日提供资料,紧急情况不受限[15] - 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18] 审计委员会档案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10年[18] 工作细则规定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0] - “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0]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