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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利君股份利君股份(SZ:002651)2025-09-10 09: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13] 决策权限 - 审议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决定对外投资等权限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单项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数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非关联交易[5] - 不足董事会权限标准上限30%的非对外担保交易,可由董事长审慎决定后执行[6]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6]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过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提案相关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5]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6] 档案与规则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3]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