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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600598)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大荒北大荒(SH:600598)2025-09-10 09: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由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起人,1998 年 11 月 27 日以发起方式设立[8] - 公司注册名称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数为 116996 万股,每股金额 1 元;已发行股份数为 1777679909 股,均为普通股[1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辞任需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 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 10%,并应在 3 年内转让或注销[13]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股东权益与维权 -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3][1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维护公司利益[1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19][2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总资产 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6]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方案[46][47][4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 50%以上可不提取[76] - 公司年度内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 30%[77]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为 5 年,党委委员 7 人,设党委书记 1 人、党委副书记 2 人[38] -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部分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1%安排并纳入年度预算[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