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电力(3016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9][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变更通知有相应要求[11][14] 董事会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委托出席有原则限制[15][19] - 除一致同意外,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决议需多数董事赞成[22][27]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有特殊规定[2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以上,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30] - 会议可录音,记录需包含多方面内容,与会董事签字确认[31][33][35]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会前需保密,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36][37]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规则生效及解释有规定[38][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