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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电力(3016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山大电力山大电力(SZ:301609)2025-09-10 04:2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董事会设秘书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2][4] 任职与解聘 - 公司原则上应在特定时间内聘任秘书[6] - 解聘秘书需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4][5] 职责与管理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办公室由其负责并保管印章[8][11] - 被解聘秘书离任前接受审查,移交事务并签保密协议[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18]